趙女士問:請問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?
人口計生委答:根據《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》第三十八條規定“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,由夫妻雙方申請,經鄉(鎮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,發給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”。所需資料: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,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的育齡夫婦在辦證時,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(或者收養證)及復印件、《生育服務證》、獨生子女與父母合影照片(橫二寸免冠半身照2張)。具體辦理流程: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提出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申請,填寫申請審批表;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所在村(居)委會簽署意見后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;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,對符合頒發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條件的,發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;對不符合頒發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條件的,作出不予發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書面決定。 |